(1883~1945)臺灣基隆人,俗姓沈。二十歲于鼓山涌泉寺受具足戒,投禮振光禪師為師。后遍游各地名山古剎,歷時十一年。民國前二年(1910)返臺,于臺北縣五股鄉創建凌云禪寺。民國十二年舉辦傳戒,福建省長薩鎮冰贈‘果證菩提’匾額道賀。十四年代表臺灣佛教訪問日本佛教聯合會。二十三年遍訪馬來西亞、緬甸、印度等地佛跡。三十四年示寂,世壽六十四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