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密教印相之一。系修行人生起化導他人之大悲心,遂立下大誓,猶如披著堅固之甲胄,回入生死界,降伏魔界而利益眾生,此時即須結誦甲胄印明來加持身上之五處。此一印明為金剛界修法時,于已自證成道后,為成就化他之德所結誦者。與胎藏法之‘擐金剛甲印’同印。其印相為:先以二手作‘虛心合掌’,置于心前,即以二食指附于二中指指背之上節,并豎二拇指,捻二中指指側;此印亦即大三股印,表示披著‘心、佛、眾生’三平等的金剛甲胄之義。 其真言為:唵(om!,歸命)縛日羅迦縛制(vajra kavace,金剛甲胄)縛日哩(vajri,金剛)矩嚧(kuru,作)縛日羅縛日隸(vajra vajre,金剛極金剛)馱鍐(damam,施我)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