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利語camma-khandhaka。為二十犍度之第五。即規定有關革屣、臥具、床,及其他革制用具之使用與可否蓄積之法。系就比丘身著皮革之事,而說明其為如法或不如法。例如特允寒冷地區之比丘著用皮類之衣物等情況。(參閱‘二十犍度’181)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