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重生。指死后重新復活;或指入于某一信仰,開始一種新生活;或指再次出生于世間。佛教采用印度固有之輪回思想,以業說為基礎,而設立佛教獨特之輪回說。此說強調由于過去之善惡業而產生現在之善惡果報,進而以現在之善惡業亦能招感未來之善惡果報。行惡業者,必生于地獄、餓鬼、畜生等惡趣中;守五戒等善業者,其果報可再生于人間或天界中;若聽聞佛陀教法,并能實踐力行者即能斷除業障,遠離六道輪回,而到達覺悟了脫之境界。至大乘佛教時代,則特別強調利他之思想,認為自利利他皆圓滿之菩薩,為救度眾生,遂示現種種形相,再入世間引導迷妄之人類,使其達到覺悟之境界,故提倡自利利他之菩薩行。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