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‘無漏斷’之對稱。即以有漏道修有漏之六意。亦即凡夫修有漏之六行觀,以斷除八地七十二品之修惑,稱為有漏斷。此為俱舍論之說。然大乘則認為,有漏道唯伏煩惱,而不能斷盡之。[俱舍論卷二十二、卷二十三、卷二十四](參閱‘有漏道’2456)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