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光山創辦之社會福利事業之一。設于臺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西麓,峨眉金頂之下方,普門中學之后方。此精舍乃佛光山響應復興中華文化之號召,為發揚敬老孝道之精神、增進家庭倫理之和諧、安排老人安樂之生活、提供老人自費安單、頤養天年而創建者。民國六十三年(1974)十月興工,六十五年十一月一日落成,并舉行進單儀式。精舍為現代化之套房建筑,有六坪、十二坪兩種,公共設施包括齋堂、念佛堂、康樂室、福利社、醫務室、花園等。安單者之資格,限年滿五十五歲以上之正信佛教徒,僧俗男女不拘。精舍占地三千余坪,共分三棟建筑,可供一二○戶安單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