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受戒之弟子。又稱戒弟、戒徒。蓋于授戒會中,為避免與戒師混稱,乃特稱受戒之人為戒子。又授戒會中,經常隨侍戒師之側,以應其所需而設之職稱,稱為戒侍者、戒侍。另有手持香臺,隨從戒師左側,于戒師上殿時,輔佐戒師燃香之侍者,稱為戒侍香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