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喇嘛教寺院之僧職名稱。乃藏語之音譯。又作協俄、協峨。或稱相公。意為‘僧眾總管’,專管全寺僧眾紀律。因手持鐵棍,故俗稱大鐵棒喇嘛、鐵棒喇嘛。通常協敖有二人,其下設有兩名喇嘛、兩名囊馬、十六名格役等,亦持鞭或棒,協助維持秩序。往昔西藏拉薩每年正月舉行傳召大會(攢招大會)期間,即由哲蚌寺鐵棒喇嘛負全城治安秩序之責,并處理百姓之訴訟案件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