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佛教用語。日本朝廷為防止濫設私寺,乃限制一定數額之寺院為官寺,稱為定額寺。自奈良朝以來成為一種寺格,頗受朝廷禮遇。然平安朝中期以后,漸與一般私寺無異,遂名實共廢。又住于國分寺、大寺、定額寺、敕愿寺等之特定僧侶,皆接受朝廷之供養,人數不足時,向太政官申請補充,此稱定額僧。此外,現今真言宗亦稱修行‘后七日御修法’之供僧為定額僧。[日本后紀卷十二、卷十七、續日本后紀卷七、東大寺要錄卷四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