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尊稱佛口之用語。即強調佛陀親自說教之亳無過誤,且饒益有情,故稱金口說、金口說法、金口直說、金口所說等。或謂佛具有金色之身相,故其口業之說法稱為金口所說。又比喻佛之說法,如金剛之堅固,無法摧破,故亦稱金言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