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乘阿毗達磨將一切有為法分為三聚,即色法、心法、非色非心法。其中,既非四大所造成(非色),亦非與心相應(非心)之法,稱為非色非心法。于俱舍宗所立七十五法中,不相應行之十四法即為非色非心法。又成實論以無作色(俱舍宗稱為無表色)為非色非心。(參閱‘無表色’5097)					
					
					
				
			    			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