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891~1962)安徽績溪人。字適之。曾留學美國。為民國以來蜚聲中外之思想家。曾得三十五個名譽博士學位。歷任北京大學教授、文學院長、校長、中國公學校長、駐美大使、臺灣中央研究院院長等職。氏治學謹嚴,凡史學、國學、哲學、文學、外交、教育、禪學等皆兼容并治。又主張文學改革,提倡白話文運動,影響深遠。其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為我國哲學史著作之先驅。民國十五年(1926),于法國巴黎國立圖書館、英國大英博物館研究敦煌文獻,發現大量初期禪宗史之文獻。有關之研究論著有菩提達摩考、禪學古史考、跋曹溪大師別傳、神會和尚遺集、楞伽集考等專論。民國五十一年歿,世壽七十二。平生著述繁富,除上記外,另有嘗試集、白話文學史、水經注、四十自述等書,現有胡適文存四卷、胡適手稿十卷行世。其主要佛學研究論著,于其歿后,被匯編為胡適禪學案一書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