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臺灣苗栗大湖鄉。創建于民國前四年(1908)。原稱朝天宮,屬于地方廟宇,后因無人管理而致失修。民國三十四年,達道法師至此,改奉佛教教祖,同時更名為‘光復庵’。后將庵址擴建,改建大雄寶殿,命名為‘法寶寺’。并增建功德堂、藏經樓,推動弘法事業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