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813~1864)廣東人。清宣宗(1821~1850)末年,率上帝會信徒起兵,自號天王。咸豐元年(1851)建號太平天國,以廣西永安(蒙山)為首都,攻陷南京,勢力及于十六省,共歷十五年。因其禁止耶穌基督以外之一切信仰,致使佛教寺院、僧團、經典、佛像等遭受嚴重破壞。軍力所到之處,寺宇佛像焚毀殆盡,成為時人反對太平軍之主要原因,曾國藩起兵時所發布之檄文,即以之為太平軍之一項重大罪行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