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75~1542)西藏名Dge-gdun-rgya-mtsho 。即達賴喇嘛第二世。明憲宗成化十一年(一說十二年)生于后藏日喀則西北之達那地方,幼習寧瑪派密法。二十一年進扎什倫布寺。次年從隆日嘉穆錯受近事戒,同年出家,受沙彌戒。正德七年(1512),任扎什倫布寺堪布(住持)。十二年任別蚌寺堪布。長期在前后藏傳法,廣收門徒,修建寺廟。嘉靖五年(1526)兼任色拉寺堪布,九年于別蚌寺創設甘丹頗章,設立第巴制度,以管理寺屬莊園。二十一年(一說二十二年)示寂于布■繃干墊頗章寺,世壽六十八。后世追認為達賴喇嘛第二世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