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15~1978)臺灣彰化人。法號達道。早年信佛,曾于臺中經營電器事業,頗熱心于地方公益、育孤濟貧等善舉,故‘翁大善人’之名不脛而走。民國四十九年(1960)膺選全國十大好人好事代表,并二度膺選全國敬軍模范。一生以信佛、布施、弘法、護法為職志。嘗從事電臺講經,并深入僻壤巡回布教。曾任中國佛教會常務理事、中國佛教會臺灣省臺中市支會理事長、大覺院董事長兼住持等職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