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名As/vamedha 。印度婆羅門教蘇摩祭之一。又作馬祠、馬祀、馬祠祭。以馬為犧牲,故有此稱。婆羅門常向生主(梵Praja^pati )與因陀羅舉行之一種大型祭祀,始于吠陀時代,后則唯有國王方有資格舉行。其祭祀之法,先將選定作為犧牲之馬一匹或百匹洗凈,殺四眼狗(跟上有二斑點如眼者)一只,投入洗馬腳之水中,咒云:‘危害馬者,將受伐樓拿之懲罰。’而后將馬放之東方,使之任意游蕩一年,期滿系于祭柱。第一皇后來到時,祭官作法誦咒祭祠,并屠馬而焚之,同時燒一野羊作為馬見天神之先導。婆羅門教認為此種祭祠可令王成為王中之王,經百次馬祭之王可推翻因陀羅之王座,成為宇宙之主宰與眾神之主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