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華嚴經疏卷二十八所舉六種建造佛塔之意義,即:(一)為表人勝,如來為三界之至尊,最勝無比,故建塔以表彰之,令人瞻禮而歸敬。(二)令生凈信,建造佛塔為令一切眾生瞻仰頂禮,而生崇重正信之心。(三)令心歸向,建造佛塔為令一切眾生心有所向,而敬慕歸依。(四)令供養生福,建造佛塔為令一切眾生至心恭敬供養,以植福田。(五)為報恩行愿,建造佛塔非為己身之利益,乃為答報四恩(即國王、父母、師友、檀越之恩),而完成無邊之行愿。(六)令生福滅罪,建造佛塔非為種植己身之福,乃為令一切眾生凡瞻仰頂禮者,無不生一切福而滅一切罪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