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25~ )臺灣苗栗人,俗姓吳。幼具宿慧,十四歲開始茹素學佛,及長,剃發出家。師不僅通達佛法,亦長于醫藥與堪輿之學。民國五十一年(1962),應信眾之請,于桃園市東北郊會稽山西麓,購地興建宏善寺。該寺有地千坪,于山環水抱之間,竹木挺秀,景色怡人。師后任中國佛教會桃園縣支會理事長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