冥,即幽冥、無法見聞者;反之,顯,即顯現、可見聞者。 凡人之肉眼所不能見的佛菩薩,于冥中常見我等,此稱冥見。肉眼不能見及之諸天善神,稱為冥眾。佛菩薩暗地予人之種種方便,稱為冥權;暗中常加護信者,稱為冥護;添力幫助指導(加被),稱為冥助、冥祐、冥應或冥加;佛菩薩之懲罰惡人者,稱為冥罰;蒙佛菩薩所與之利益,稱為冥利。對冥加而言,佛菩薩給與明顯力幫助引導者,稱為顯加。至后世,引申為指佛菩薩之照覽,稱為冥加。由于感謝佛菩薩之冥加,而獻納佛教教團之金錢,稱為冥加金,略稱為冥加。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