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古代于帝王忌日所設之齋會。據佛祖統紀卷四十載,唐開元二十六年(738),玄宗敕令天下諸郡建立龍興、開元二寺。翌年,敕令僧道遇國忌就龍興寺行道散齋,于千秋節就開元寺祝壽。據資治通鑒卷二五一唐記第六十七載,唐朝自中世以后,每遇國忌日,敕令天下州府于佛寺及道觀設齋焚香。開成初年(836~840),禮部侍郎崔蠡以其事并無明文之典據,遂奏議罷之,然未久又恢復此一行事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