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湖北沙市東北隅。原為楚靈王六年(535 B.C.)所建章華臺之舊址。原臺高十丈,亭榭、宮室極其壯麗,元泰定年間于廢址建寺,亦稱章華。現存之建筑為清代所重修者,計有天王殿、韋馱殿、大雄寶殿、藏經樓、方丈堂等建筑。寺內藏有清雍正皇帝所頒賜之藏經一套、玉佛二尊及其他珍貴之文物。寺內章臺老梅,傳為楚靈王時之物。四周古柏環繞,清幽雅潔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