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06~ )福建福鼎縣人,俗姓陳。法名印覺。年十八,禮浙江普陀山鶴鳴庵清巖法師出家。年二十,于寧波天童寺受具足戒。民國十六年(1927),隨侍其師公廣通法師前往馬來西亞吉隆坡,于觀音亭助理法務。后返大陸,于江蘇天寧寺住學戒堂。十九年到臺灣,掛錫于觀音山凌云禪寺。二十五年受聘住持基隆慈云寺。三十七年,于臺北市赤峰街創建圣觀佛堂(后更名為圣觀寺),住持迄今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