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佛教薩迦派之主要教義。又作道果法。認為修法者若斷除一切煩惱,即可證得一切智,而達于涅槃境界之果。其修行之次第,修法者先拋除非福(即惡業、壞事),專心于善業,如此來世即可進入三善趣(天、人、阿修羅)。如升入三善趣而仍未脫離輪回者,尚須斷除我執,方可超脫。為此,故須苦修,以體悟人身與宇宙皆非實有,一切皆空,斷除一切見,方能真正領悟佛法,獲得解脫之果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