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888~1967)湖南湘潭人,俗姓李。法名圣如,別號復定。十一歲于湖南長沙鐵爐寺依妙華和尚出家,十三歲習禪,十九歲于湖南開福寺受具足戒。先后于長沙開福、湖北武昌、武院、北平中華、七塔報恩、觀宗等佛學院求學十四年,于賢、臺、性、相、律、凈、密、禪等各宗皆有甚深體悟,并四度掩關閱藏。著有宗門講錄、禪學指南、禪學問答、釋迦應化史跡等。民國四十七年(1958)自港來臺,于基隆大覺寺主持佛經講座。五十一年應屏東東山寺之禮聘,開講金剛經,四眾建鐵爐精舍,留師常住,未久因法化日盛,精舍不敷使用,乃籌募建寺。五十六年師示寂,弟子佛禪法師繼續興建鐵爐寺,并先后成立護法會、青年會、念佛會、佛書贈送處、密宗修習班等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