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臺灣臺北市。日據時代,原為曹洞宗南門布教所,日僧內田佛海擔任住持,后改稱圓通閣。臺灣光復后,由張云呋居士負責管理。民國五十二年(1963),以中國佛教三藏學院院長白圣法師提議,慨贈該處為興辦佛教教育、培植尼僧之弘法道場,并改今名。是年聘天乙法師為住持,領導學佛,負責管理及興建事宜。現任住持為明熙法師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