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28~ )泰國第九世國王。父宋卡,母雙汪。十九歲登極,旋赴瑞士攻讀工程及政治學,兼攻英、法、德、拉丁文,愛好音樂與美術。佛歷二四四九年,王皈依泰國僧王,發愿為比丘半月,每日功課行持嚴謹,一如普通僧人。自即位以來,護持佛法甚力。嘗于訪美期間,在美國國會演講,以弘揚佛教宗旨。又曾資助英國巴利圣典學會,即刷羅馬字母巴利文三藏,及英譯三藏等書,并協助東巴基斯坦佛教徒擴建佛寺。王且為泰國佛教總會及佛教青年會贊助人,對于泰國佛教之提倡及弘揚,貢獻甚大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