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作影略。于說明二種有關之事件時,此方所略之事由他方顯發,他方所略之事由此方說明。如是相互補充成完全之說明方式,稱為影略互顯。例如維摩經弟子品中有‘斷煩惱,入涅槃’一句,在‘斷煩惱’之次省略‘得菩提’,在‘入涅槃’之前省略‘離生死’。即于與煩惱相對之菩提、與涅槃相對之生死以影略互顯之方式說明之。[成唯識論卷六、俱舍論光記卷一、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末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