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臺灣基隆。清嘉慶二十年(1815),由地方人士發起籌建。道光二十二年(1842)重新修建,香火日盛。民國前一年(1911)成立董事會,二次重建,后又毀于二次世界大戰。民國五十二年,由陳漢周發起第三次重修擴建,歷時七年余,殿內雕梁畫棟,富麗堂皇,殿中兼供佛神。前任住持為文印法師。六十四年文印入寂后,由杜普真居士主持寺務迄今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