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語mamaka^ra 之音譯。意譯為‘我所’。乃從屬之義,意指屬于我所有者、不離于我者。為執著于我所見的五取蘊之法。又分為以下三者:相應我所、隨轉我所、不離我所。[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、大智度論卷四十八](參閱‘我所’2940、‘我所見’2940)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