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26~1687)清初臨濟宗僧。吳門人,俗姓費。號鶴峰。十二歲,從松陵羅漢寺之瑞芝光剃發出家。二十歲,依剖石弘壁受具足戒,參靈隱具,并嗣其法。康熙六年(1667),住持濮水福善寺,尋住浙江桐鄉福壽寺。二十六年示寂,世壽六十二。嗣法弟子四人。著有鶴峰悟禪師語錄二卷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