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40~ )廣東南海人。香港新亞書院研究所畢業(1966)。曾任新亞研究所助理研究員,后獲美國哈佛燕京學社資助,選派往日本專攻佛學。一九七二年,在日本大谷大學修畢博士課程,返港任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講師。霍氏赴日之前,己深研因明與唯識,著論文多篇。留日期間,目睹日人接受西方原典學方法,成績斐然,故攻讀梵文、巴利文及西藏文。回港后,即撰文與演講,推介西方之原典學方法,并開梵文課程以訓練繼起之人才。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