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在家佛教徒于特定之日持八齋戒,謹慎身心,反省行為,并行善事之精進日。陰歷每月之八日、十四日、十五日、二十三日、二十九日、三十日等六精進日,即稱六齋日。于此六日,出家比丘亦集合一處行布薩。據雜阿含經卷四十載,于此六日,四天王及其大臣出巡世間,觀察人間善惡。亦有以每月之一日、八日、十五日、二十三日為齋日,稱四齋日。而陰歷正月、五月、九月等三個月長期持齋戒,稱為三長齋。三長齋日(指三長齋月之每日)加上六齋日,則為九齋日。又六齋日加上每月一日、十八日、二十四日、二十八日,則為十齋日。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