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26~ )安徽太和人,俗姓宋。別號竹云、頤禪。臺灣佛學院研究班畢業。民國四十一年(1952)禮律航法師為師,出家于臺灣汐止彌勒內院。四十三年受具足戒于新竹獅頭山元光寺。先后出任中國佛教會理事、中韓佛教關系促進會副主任委員、中日文化交流書道展協贊員及鑒查員等職。五十年,于臺北縣樹林鎮開創凈律寺,并自任住持。師工書法,擅四君子畫,尤精墨竹,作品曾多次參加國內外之書畫展覽會。平素亦雅好文學,作品散見各報刊雜志。著有中國書法概述、釋廣元藝文集等書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