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為日常烹煮食物必備之炊具,于禪林中,則轉喻極重要之事物。碧巖錄第七則(大四八·一九九中):‘百丈問溈山:“并卻咽喉唇吻,作么生道?”山云:“卻請和尚道!”丈云:“我不辭向汝道,恐已后喪我兒孫。”百丈雖然如此,鍋子已被別人奪去了也。’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