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名Sambandha -pari^ks!a^ 。全一卷。又稱相屬觀察論。六、七世紀頃,印度法稱論師著。為因明七論之一。內容闡述建立論式各概念間之相屬關系。書末附有法稱自作之注釋。西藏佛教格魯派三大寺之學制規定,于學習因明之初步課程中,有關概念間關系之基本原則,必以此書為本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