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15~ )湖南郴縣人。民國二十年(1931)依得一和尚出家,同年受具足戒。旋游南岳,畢業于南岳佛學院。后入華嚴研究社一年。四十年來臺灣,曾執教于新竹靈隱寺二年。后入臺北松山寺任知客,為該寺住持道安法師之得力助手。繼道安之后,為該寺住持,并兼任獅子吼雜志發行人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