露在外面之柱,指法堂或佛殿外正面之圓柱。與瓦礫、墻壁、燈籠等俱屬無生命之物,禪宗用以表示無情、非情等意。臨濟慧照禪師語錄勘辨(大四七·五○三下):‘師指露柱問:“是凡是圣?”員僚無語,師打露柱云:“直饒道得,也只是個木橛。”’又‘露柱懷胎’比喻無心之活動;‘燈籠露柱’意謂以本來面目而呈現者,即指無情之物恒常不斷地說示真理之相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