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,表示唯一、單一、個體;十,指多數或滿數、整體。一即多,乃一多相即之意。此為華嚴宗所立。若以一為本數,離一則無二乃至十,故此一即二乃至十。二乃至十以一為本數,使得成就,一之外別無自體,故一十相即。就此以喻,約法而言,舉一塵,則一切佛土悉在其中,如一毛孔含攝四大海水。又如一月當空,千江映影,對月即為一,對影則為多,一多無礙,相即相融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