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語saptabhan%gi^-naya。印度耆那教哲學不定主義之七種判斷形式。即:(一)有,肯定判斷。(二)無,否定判斷。(三)有、無(亦有亦無),肯定判斷與否定判斷之結合。(四)非有非無、不可言。(五)有、不可言,第一種與第四種判斷形式之結合。(六)無、不可言,第二種與第四種判斷形式之結合。(七)有、無、不可言(亦有亦無亦不可言),第三、四種判斷形式之結合。以上七種判斷唯于特定條件之下方能成立,故各判斷前均須冠以‘或許’二字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