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朝開皇十二年(592),文帝敕選二十五位高僧,組成名為二十五眾之教化機構,欲以佛教作國策之一環。當時僧璨任二十五眾中之第一摩訶衍匠,著有十種大乘論;僧琨任讀經法主,著有論場;慧影任二十五眾主,著有傷學論等。[續高僧傳卷七、卷九、卷十五、歷代三寶紀卷十二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