忍法位所分三品之一。忍法系頂善根成滿時所生之善根,于此位能忍而不退墮惡趣,有上、中、下三品。由下忍所修之十六行相與所緣漸略漸減,乃至僅存二念之作意,思惟欲界苦諦之境,稱為中忍位。[俱舍論卷二十三、大毗婆沙論卷六](參閱‘忍法’2892)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