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神教所信奉諸神中居于主位之神。早期多神教所信奉之神原無主從之分,后由于各氏族、部落相互融合之過程中,有些神靈(原屬較大部落所信奉者)漸得到較其他諸神更多之尊崇,經過長時期之自然淘汰,最高之尊崇遂集中于其中一個或少數之神祇,因而有主神之形成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