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17~ )臺灣新竹人。二十一歲負笈東瀛,于佛學院畢業后,依日僧全明披剃,并受具足戒,復依曹洞宗白龍天山修禪。民國三十年(1941)返國弘法,時值戰亂,乃避隱深山潛修禪定,苦行絕食煙火達三年有余。臺灣光復后,于臺東市永平山獨資創建東禪寺,曾數度出任臺東縣佛教支會理事長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