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語saptabodhyan%ga^ni。又稱七等覺支、七遍覺支、七菩提分、七菩提分寶、七覺分、七覺意、七覺志、七覺支法、七覺意法,略稱七覺。乃三十七道品中第六品之行法。覺,意謂菩提智慧;以七種法能助菩提智慧開展,故稱覺支。七者即:(一)念覺支,心中明白,常念于禪定與智慧。(二)擇法覺支,依智慧能選擇真法,舍棄虛偽法。(三)精進覺支,精勵于正法而不懈。(四)喜覺支,得正法而喜悅。 (五)輕安覺支,又作猗覺支,指身心輕快安穩。(六)定覺支,入禪定而心不散亂。 (七)舍覺支,心無偏頗,不執著而保持平衡。[雜阿含經卷二十六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、大乘義章卷十六末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