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教法之蹤跡,即圣人布教,各有歸從。又作教跡。據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之二載,圣人出現,為物垂范,稱為教跡。又報恩經卷一載,如來教跡,隨宜三藏九部。又判釋教相者,稱為教跡義。據大乘義章卷一所載‘眾經教跡義’即是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