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臺灣臺中清水鎮。建于清康熙元年(1662)初尚簡陋,至乾隆十五年(1750),福建南山崇福寺海倫法師蒞寺住持,寺宇漸具規模。后因年久失修,已面目全非,各方信眾為振興此一古剎,于民國六十三年(1974)動工拆除,擴大重建,六十九年落成。寺中法務皆由管理委員會籌運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