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realism)為一種本體論之哲學見解。認為抽象名詞所代表之抽象性質或關系(共相),為真實之存有。以形上學與認識論而言,實在論與唯心論立場相反。唯心論認為只有心(意識)為唯一之存在,一切客體物質(萬法)皆系于吾人之精神、思想、觀念等作用而得以存在,故又稱為觀念論;實在論則主張客體世界原本存有,并不賴于吾人之認識即已自存。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