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語kr!s!n!a-paks!a,巴利語 kan!ha-pakkha。音譯訖哩史拏博乞史。又稱黑分、黑半。為‘白月’之對稱。即印度歷法中,每月之前十五日。印度以月之盈缺將每個月分為黑月、白月兩部分,自滿月之翌日至新月前日之前半月,稱黑月;從新月至滿月之后半月,稱為白月。故一個月相當于陰歷之十六日至次月之十五日間。又因月有大小,故黑月有十五或十四日。[俱舍論光記卷十一、大唐西域記卷二](參閱‘白月’2080)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