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在此以前。爾前教之略稱。在天臺宗及日本之日蓮宗,系指釋尊宣說法華經以前之說法。隋代智顗之五時判教中,總稱前四時未分真實與方便時之教法為爾前,以相對于第五之法華涅槃時。故爾前一語表示隔歷、方便、權假、三乘等意,相對于此,法華則表示圓融、真實、一乘等意。[法華文句卷四之一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